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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打造法律服务业“升级版”发展计划

发布时间:2015-05-26信息来源:法制网
 法制网讯 日前,南京市委办、市府办联合下发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,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理转型升级,着力打造法律服务业“升级版”。

  计划明确提出,要大力培养本土高层次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才,推进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,增强涉外和新兴法律服务业务人才储备,到2020年,实现法律服务人才数量年均增长8%,业务总量年均增长10%以上,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在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辐射力,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律服务业中心城市。

  计划分别从社会层面、法律服务业自身层面、管理部门层面和党委政府层面提出16项要求和举措。计划提出数个由南京首创的措施,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走在发展的前端。一是首次提出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,要求市区各建立一家公职律师事务所,形成由社会律师、公职律师、公司律师细化分工、优势互补、结构合理的综合律师法律服务体系;二是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法律服务消费观念。在全市正式文件中,第一次提出“法律服务消费观念”的概念。强调引导全市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市民自觉借助运用法律服务手段,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,预防和解决纠纷矛盾;三是首次提出法律服务产业园区建设。法律服务产业园区是一个崭新事物,强调围绕“提供综合法律服务、打造法律服务精品、引领各类法律服务业发展”的思路,在交通便利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产业较为集中的地区,建立法律服务产业园区。力争到2020年底,在法律服务产业园区吸引20家律师事务所、2家公证处、3家司法鉴定机构以及与法律服务相配套的审计、税务、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,形成良好的集聚效应;四是首次提出成立南京法律服务人才学院。强调依托驻宁高校法律院系,成立南京法律服务人才学院,为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继续教育、理论研讨、实践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。

  计划还强调,要进一步强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。目前,市政府及47个市级机关部门、11个区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。上半年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村居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年底前在事业单位、规模以上企业和社会组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。同时,积极探索在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。要进一步推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。构建完善城乡均等化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;大力推进区、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社区(村)公共法律服务站和“12348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,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、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;加强手机APP、互联网法律服务软件和网络开发应用,实现市民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案、办证。这些举措,体现了创新性和时代性。要进一步强化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保障力度。推进全市法律援助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。建立法律援助律师特殊执业权利保障机制,支持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执业,切实保障律师会见、阅卷、调查取证等法定权利。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,推动政府部门率先购买法律服务,建立法律服务项目编制制度。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人才选用机制。积极探索从律师、公证员中选拔法官、检察官,选派优秀律师、公证员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。适时增加法律服务人员在各级党代会、人大、政协中担任代表、委员的名额。推选优秀法律服务人员担任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的法律顾问、参事、特邀监察员,以及人民法院、检察院特邀监督员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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