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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遇上新政房子没买成 这笔中介费该不该付

发布时间:2015-07-24信息来源:新闻网

[摘要] 袁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卖房,正赶上首套房贷首付三成的购房新政,结果买家拿不出三成首付,决定不买了,但中介公司还要向买卖双方讨中介费。袁先生认为,这笔钱中介要得没道理。

袁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卖房,正赶上首套房贷首付三成的购房新政,结果买家拿不出三成首付,决定不买了,但中介公司还要向买卖双方讨中介费。袁先生认为,这笔钱中介要得没道理。

袁先生的房子委托永真房产中介公司找买家。永真中介找到买家,买家很快与袁先生、中介三方坐下来签了个支付定金的合同。按约定,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各自向中介支付房屋总价1%的中介费。谁知,还没等正式购房合同签好,首套房贷首付三成的购房新政实施了。买家只准备了两成首付款,便决定不买房了。袁先生说,房子没成交,中介费自然不能付,但中介仍向双方索要1%、约7000多元中介费。

永真房产中介的赵小姐认为,中介为促成双方交易跑前跑后花了很多心血,而购房合同没签成并非中介的责任,理应收一定费用,“考虑到合同最后没签成,只要正常中介费的一半”。她坦言担心发生“跳单”,“买卖双方可能把购房新政作为借口,跳过中介私下交易”。

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张朋说,“跳单”在业内经常发生。他说,尽管政府规定,买卖双方跳过中介公司私下成交仍要向中介公司付中介费,但中介公司在查询私下成交是否存在时有一定的难度,“房屋交易信息全部上网,但只有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中介公司才能查询信息,而社会上大量不具备资质的小中介公司无法上网查询,‘跳单’往往就发生在小中介身上”。

诚鑫律师事务所邵承志律师表示,既然交易没有完成,中介公司就不能向买卖双方收取中介费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中介科有关人士认为,中介适当收一点“辛苦费”可以理解,但应与客户协商。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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