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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食药监局:保健品名称禁止含有治疗功能

发布时间:2015-09-09信息来源:新闻网

 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出公告,保健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,此项内容将被列入监管重点。

    据了解,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,这将对保健食品的名称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。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,保健品的名称和说明书中不得暗示治疗作用。

    对于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品,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申请人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变更,自2016年5月1日起,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。(见习记者 张小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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